池州钢筋直螺纹连接接头性能及施工要求
作者:管理员时间:2020-09-18 22:59:5832315 次浏览
信息摘要:1、目前,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接头性能及施工要求执行的标准为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而指导现场施工使用的是工法《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工法》YJGF34-2000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企业标准《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YJ16-2003。2、工法《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工法》YJGF34-2000是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一项针对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的工法,是一项滚压直螺纹连接工法。其主要内容包括:特点、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机具设备、劳动组织及安全、质量要求、效益分析及应用实例等内容。 3、2003年7月1日起实行的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与原版行业标准JGJ107-2010相比,主要有哪些部分进行了修订?答:①接头性能分类:10版中的接头性能分为A、B、C三个等级,而2016版中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其中A级接头与现标准中的Ⅱ级接头性能要求基本相同,而Ⅰ级接头则对其性能有了进一步要求,以解决某些场合的特殊需求。②新规程取消了原规程中的“割线模量”指标和单向拉伸时的“残余变形”指标,改用接头的“非弹性变形”指标,控制单向拉伸时接头的变形。③接头试件与钢筋母材试件均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再次强调了现场取样的重要性,即现场施工过程中对接头进行拉伸试验应从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而不是要求做试件,以防出现试件与现场施工接头质量不一的现象。④修改了型式检验的接头数量和加载制度。4.为什么要求使用同一单位生产的设备和套筒?答: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作为一项技术进行推广,不是单一的一个产品销售,要求设备和套筒配套使用。主要原因是: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是一项新技术,从最早的工程应用至今不过4年时间,设备和连接套筒均是通过型式试验确定各自的参数,自成系统。同时必须满足JGJ107-2016行业标准的规定。如设备和连接套筒不配套使用,连接时就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保证钢筋连接的质量稳定。5.型式检验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一般在什么情况下作型式检验?答 :型式检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钢筋各类接头按性能分级,确定其等级。通常在下列情况下才需要进行:1、 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2、 材料、工艺、结构尺寸进行改动时;3、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专门要求时。现场施工时不需要进行型式检验,但要求技术提供单位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必要时可向其索要型式检验报告的原件进行核查或向型式检验的检测单位进行核实,以防造假。6.工艺检验时,钢筋接头断于母材,但与同时所做的母材相比,达不到母材强度的95%,是否能判定为Ⅰ级接头?答:工艺检验时出现这种现象一般情况下是现场工艺检验时没有按工艺检验要求进行操作,即3个接头和3根母材不是取自同一根钢筋,而同一根钢筋出现5%的离散度一般可能性不大。工艺检验的目的主要是检验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所确定的工艺参数是否与本工程中的进场钢筋相适应,既然接头强度已经达到所连接母材的极限强度即断于钢筋母材,因此,对于滚压直螺纹接头,无需再进行与其它母材的强度进行对比,可直接判定为Ⅰ级接头。7.变径型接头是否要求做型式检验?答:就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本身,一般情况下采用变径套筒,其两端的工艺参数如套筒螺纹尺寸、丝头螺纹尺寸都与相应规格的标准型接头的工艺参数一致,因此无需再进行型式检验。
1、目前,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接头性能及施工要求执行的标准为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而指导现场施工使用的是工法《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工法》YJGF34-2000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企业标准《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YJ16-2003。
2、工法《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工法》YJGF34-2000是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一项针对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的工法,是一项滚压直螺纹连接工法。其主要内容包括:特点、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机具设备、劳动组织及安全、质量要求、效益分析及应用实例等内容。
3、2003年7月1日起实行的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6与原版行业标准JGJ107-2010相比,主要有哪些部分进行了修订?
答:①接头性能分类:10版中的接头性能分为A、B、C三个等级,而2016版中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其中A级接头与现标准中的Ⅱ级接头性能要求基本相同,而Ⅰ级接头则对其性能有了进一步要求,以解决某些场合的特殊需求。
②新规程取消了原规程中的“割线模量”指标和单向拉伸时的“残余变形”指标,改用接头的“非弹性变形”指标,控制单向拉伸时接头的变形。
③接头试件与钢筋母材试件均应在同一根钢筋上截取。
再次强调了现场取样的重要性,即现场施工过程中对接头进行拉伸试验应从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而不是要求做试件,以防出现试件与现场施工接头质量不一的现象。
④修改了型式检验的接头数量和加载制度。
4. 为什么要求使用同一单位生产的设备和套筒?
答: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作为一项技术进行推广,不是单一的一个产品销售,要求设备和套筒配套使用。主要原因是: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是一项新技术,从最早的工程应用至今不过4年时间,设备和连接套筒均是通过型式试验确定各自的参数,自成系统。同时必须满足JGJ107-2016行业标准的规定。如设备和连接套筒不配套使用,连接时就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保证钢筋连接的质量稳定。
5. 型式检验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一般在什么情况下作型式检验?
答 :型式检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钢筋各类接头按性能分级,确定其等级。通常在下列情况下才需要进行:
1、 确定接头性能等级时;
2、 材料、工艺、结构尺寸进行改动时;
3、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专门要求时。
现场施工时不需要进行型式检验,但要求技术提供单位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必要时可向其索要型式检验报告的原件进行核查或向型式检验的检测单位进行核实,以防造假。
6. 工艺检验时,钢筋接头断于母材,但与同时所做的母材相比,达不到母材强度的95%,是否能判定为Ⅰ级接头?
答:工艺检验时出现这种现象一般情况下是现场工艺检验时没有按工艺检验要求进行操作,即3个接头和3根母材不是取自同一根钢筋,而同一根钢筋出现5%的离散度一般可能性不大。
工艺检验的目的主要是检验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所确定的工艺参数是否与本工程中的进场钢筋相适应,既然接头强度已经达到所连接母材的极限强度即断于钢筋母材,因此,对于滚压直螺纹接头,无需再进行与其它母材的强度进行对比,可直接判定为Ⅰ级接头。
7. 变径型接头是否要求做型式检验?
答:就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本身,一般情况下采用变径套筒,其两端的工艺参数如套筒螺纹尺寸、丝头螺纹尺寸都与相应规格的标准型接头的工艺参数一致,因此无需再进行型式检验。